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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2-66374653
江苏太湖电子实业有限公司
现就江苏省太湖强制隔离戒毒所信息化维保项目进行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前来参加竞标。
一、项目名称
信息化维保
二、项目说明
详见采购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经营范围涵盖本次招标内容;
2、具有电子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
3、在苏州市有固定的售后服务机构和稳定的技术服务团队;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不得参加采购活动。
6、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com)、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四、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5月16日,每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00(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投标人须现场(或通过电话)报名登记,逾时作自动放弃。招标文件可登陆www.thdzzbb.com网站自行下载。
五、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截止时间:2023年5月17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省太湖强制隔离戒毒所办公楼一楼101室企业管理部。
投标人须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书正副本各一份封装送至我所交易办。逾期送达或未密封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
六、开标相关信息
开标信息另行通知。
七、踏勘现场
采购人不组织踏勘现场,投标人可自行踏勘,费用自理、安全责任自负。未踏勘现场或踏勘工作不详细的供应商中标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理由提出修改报价、拒签合同及任何索赔的要求,对此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并将不作任何答复。
八、联系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渠先生
联系电话:0512—66371747
联系地址:吴中区金庭镇元山江苏省太湖强制隔离戒毒所
江苏省太湖强制隔离戒毒所交易办
2023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