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电话:
0512-66374653
江苏太湖电子实业有限公司
根据《江苏恒实集团有限公司银行账户及资金存放管理办法》文件要求,经江苏太湖电子实业有限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拟采用集体决策方式选择资金存放银行,欢迎苏州市吴中区辖区内符合要求的银行报名参加。现公告如下:
一、资金存放主体
单位名称:江苏太湖电子实业有限公司
地 址:苏州市吴中区金庭镇元山500号
二、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集体决策方式选择资金存放银行
(二)项目编号:THJDS2024-045
(三)选择银行:1家
(四)评选范围:苏州市吴中区辖区内银行业金融机构。
(五)评选方式:采用综合评分法对参与银行进行评分,根据评分结果择优确定。
三、参与银行资质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银行并在苏州市吴中区有分支机构或营业网点。
(二)持有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金融机构法人许可证》或《经营金融业务许可》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的营业执照。
(三)上年度在人民银行综合评价B级及以上。
(四)财务稳健,资本充足率、不良贷款率、流动性比例等指标达到监管标准;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五)内部管理机制健全,具有较强的风险控制能力,近3年内未发生金融风险及违约事件。
四、报名及资料提交事项
(一)报名时间
符合条件且有意参与本次集体决策方式选择存放资金的银行,请于2024年10月8日至2024年10月11日(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00)将报名资料送达我所交易办现场领取资料文件,逾期报名的,将不予受理。报名资料包括:
(1)银行对经办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1份),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份);
(2)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份);
(3)廉政承诺书(格式自拟)。
以上复印件均须加盖申请报名单位公章。
(二)报名及资料提交地点:江苏省太湖强制隔离戒毒所交易办(行政楼一楼办公室101室)
(三)资料提交时间
2024年10月15日14:00前将参与集体决策方式的资料二份(正本副本各一份)密封送达我所交易办,逾期提交资料的,将不予受理。
(四)联系方式:
地 址:江苏省太湖强制隔离戒毒所交易办(吴中区金庭镇元山500号)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512-66371747
五、评选及结果确定
(一)本项目评委对参选银行进行综合评分。江苏省太湖强制隔离戒毒所交易办按照《江苏恒实集团有限公司银行账户及资金存放管理法》的规定组建评选委员会,采用综合评分法对参与银行评分,主要对竞争银行的经营状况、服务方案、资金存放利率、支持地方经济等指标进行评分,按照评分结果确定得分最高的为存放银行,如果出现最高分并列的情况,则采用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一家为存放银行。
(二)评分结果报江苏太湖电子实业有限公司董事会会议集体研究决定,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
江苏省太湖强制隔离戒毒所交易办
2024年10月8日